“百日執行攻堅已進入第二階段,即‘紅梅·利劍-炎龍B’專項行動階段,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視,行動務必迅速,措施必須果斷!”
為落實“百日執行攻堅”專項行動要求,切實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,10月15日清晨,富順縣法院執行局干警整裝集結,啟動強有力的集中執行行動。

在經過前幾日的線索排查、系統布局后,執行干警按行動方案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、車輛管理所、銀行和工業廠房等執行現場,旨在深入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,完成“線上+線下”的全方位聯動核查,做到線上查控“無死角”,線下查控“零距離”。

富順某公司在富順縣法院有多個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,該企業仍在正常經營,對于此類暫時經營困難但具有發展前景的企業,執行局靈活采用“活封活扣”措施。當日,執行法官清點了該企業生產設備、核實了該企業名下現有固定資產并查封設施、設備8件,價值約50余萬元。查封后,執行局將上述被查封機器設備暫留企業用于生產經營,此舉不僅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給企業帶去的影響,貫徹了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也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。執行法官向該企業負責人嚴肅告知,務必合法合規經營,并嚴格按約定履行義務;若未能遵守,企業名下的廠房、設施設備等將可能被依法拍賣。
當日,共核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30余條,查封房產3套,查封車輛5輛,促進5件案件達成執行和解,督促履行完畢案件3件。
10月16日晚,夜幕降臨,但富順縣法院執行工作并未停歇。“我宣布!富順縣法院‘百日執行攻堅’夜間行動正式開始!”隨著黨組書記、院長陳精偉一聲令下,8輛警車,30名干警精神抖擻,向著“執行難”發起新一輪集中突破,一場夜間攻堅戰就此展開!

執行干警分為三組前往不同的執行現場對被執行人進行拘傳,最終將被執行人羅某、漆某、胡某等三案被執行人成功拘傳回法院。
在對羅某進行調查中發現,其名下微信賬號有大額流水,2024年收入21萬元,支出16萬元;2025年收入7萬元,支出14萬元。執行法官將證據一一出示在羅某面前,羅某仍表示無能力償還債務。因羅某均不如實申報財產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,富順縣法院決定對羅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當晚,羅某被富順縣拘留所收押。10月20日,申請人陳某與被執行人羅某達成分期履行執行和解協議,羅某家屬當日代羅某向陳某履行2萬元案款,富順縣法院提前解除了對羅某的拘留措施。

此次夜間行動,共拘傳被執行人5人,拘留4人。
本次“百日執行攻堅-紅梅·利劍-炎龍B”專項行動以財產變現為核心攻堅方向,緊盯財產處置全鏈條、各環節,全力提升財產執行的效率與實際效果。下一步,富順縣法院將持續貫徹“樹優賦能、提質增效”工作主線,縱深推進“三大攻堅行動”,進一步加大財產查控力度,深化科技與執行工作的融合應用,不斷破解“查人找物”難題,堅決維護群眾勝訴權益,推動“切實解決執行難”工作走深走實。(何悅 劉雪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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